1.本技术涉及雾化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电子雾化装置。
背景技术:2.气溶胶是一种由固体或液体小质点分散并悬浮在气体介质中形成的胶体分散体系,由于气溶胶可通过呼吸系统被人体吸收,为用户提供一种新型的替代吸收方式。例如,可对液体类或固体类的气溶胶生成基质加热而产生气溶胶的电子雾化装置,应用于不同领域中,为用户递送可供吸入的气溶胶,替代常规的产品形态及吸收方式。
3.一般地,电子雾化装置包括供电结构和雾化器,供电结构用于为雾化器供电,雾化器用于对气溶胶生成基质进行加热雾化,气溶胶生成基质为受热后能产生气溶胶的基质材料。相关技术中,电子雾化装置的进气方式固定,所以吸阻也是固定的,无法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4.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电子雾化装置无法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的问题,提供一种电子雾化装置。
5.一种电子雾化装置,包括:
6.壳体,具有进气部:
7.雾化器,可拆卸地装配于所述壳体上;
8.其中,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具有多个进气状态,在不同的进气状态下,所述雾化器周向的不同区域与所述进气部配合,并形成流通截面积不同的进气通道。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壳体的至少部分侧壁被构造为所述进气部,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处于不同的所述进气状态时,所述雾化器周向的不同区域与所述进气部之间在径向上间隔套设,并界定形成不同的所述进气通道。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在所述雾化器周向的不同区域开设有不同深度的凹槽,所述不同深度的凹槽与所述进气部之间界定形成流通截面积不同的所述进气通道。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雾化器上设置有安装部,所述安装部套设抵接于所述壳体内。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进气部与所述雾化器对接形成进气口,任一所述进气状态下的所述进气通道均与所述进气口连通。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雾化器包括雾化主体和凸出设置于所述雾化主体外周面上的对接凸台,所述对接凸台与所述壳体的顶端对接,且所述对接凸台与所述进气部之间界定所述进气口。
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对接凸台与所述壳体的顶端分别具有相互面对的第一对接面和第二对接面,所述第二对接面的部分位于所述进气部的顶端,所述第一对接面与所述第二对接面对接时,所述进气部的顶端与所述第一对接面之间预留所述进气口。
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进气部的顶端位于所述第二对接面的最低位置。
1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进气部上开设有进气口,任一所述进气状态下的所述进气通道均与所述进气口连通。
1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子雾化装置还包括电源组件,所述壳体包括沿自身轴向相互连接的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所述电源组件套设于第一壳体内,所述雾化器至少部分套设于所述第二壳体内,并能够与所述电源组件电连接,所述第二壳体的至少部分侧壁被构造为所述进气部。
18.上述电子雾化装置中,壳体具有进气部,电子雾化装置具有多个进气状态,在不同的进气状态下,雾化器周向的不同区域与进气部配合,并形成流通截面积不同的进气通道。也就是说,雾化器装配到壳体上时,可以选择雾化器周向不同的位置与壳体上的进气部对应,雾化器周向的不同区域与进气部配合时,可形成流通截面积不同的进气通道,可使电子雾化装置在不同进气状态具有不同流通截面积的进气通道,进而可使电子雾化装置在不同进气状态下具有不同的吸阻,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抽吸需求选择不同的进气状态,进而调节吸阻至自己喜欢的大小,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技术一实施例中电子雾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图1所示电子雾化装置的截面示意图;
21.图3为本技术一实施例中电子雾化装置一个进气状态下的分解示意图;
22.图4为图3所示电子雾化装置另一进气状态下的分解示意图。
23.附图标记说明:100、电子雾化装置;10、供电结构;11、壳体;112、第一壳体;114、第二壳体;12、进气部;13、电源组件;15、第二对接面;30、雾化器;32、配合部;321、第一配合部;323、第二配合部;34、安装部;341、第一安装部;343、第二安装部;36、雾化主体;38、对接凸台;381、第一对接面;40、进气通道;50、第一凹槽;60、进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使本技术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技术。但是本技术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技术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技术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5.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26.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7.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28.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9.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30.参阅图1,本技术的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电子雾化装置100,包括壳体11和雾化器30,雾化器30可拆卸地装配在壳体11上,且两者之间能够界定形成与雾化器30内部连通的进气通道40,以允许外界气流通道进气通道40流向雾化器30内部,并携带雾化器30内部形成的气溶胶流向外界,供用户抽吸食用。
31.参阅图2-图4,根据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壳体11具有进气部12,电子雾化装置100具有多个进气状态,在不同的进气状态下,雾化器30周向的不同区域与进气部12配合,并形成流通截面积不同的进气通道40。也就是说,雾化器30装配到壳体11上时,可以选择雾化器30周向不同的位置与壳体11上的进气部12对应,雾化器30周向的不同区域与进气部12配合时,可形成流通截面积不同的进气通道40,可使电子雾化装置100在不同进气状态具有不同流通截面积的进气通道40,进而可使电子雾化装置100在不同进气状态下具有不同的吸阻,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抽吸需求选择不同的进气状态,进而调节吸阻至自己喜欢的大小,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
32.进一步地,壳体11的至少部分侧壁被构造为进气部12,电子雾化装置100处于不同的进气状态时,雾化器30周向的不同区域与进气部12之间在径向上间隔套设,并界定形成不同的进气通道40。也就是说,壳体11某一侧的侧壁被构造为进气部12,雾化器30周向的不同区域去选择性地和进气部12配合,便可形成流通截面积及吸阻不同的进气通道40。
33.具体到本实施例中,电子雾化装置100还包括电源组件13,壳体11包括沿自身轴向相互连接的第一壳体112和第二壳体114,电源组件13套设于第一壳体112内,雾化器30至少部分套设于第二壳体114内,并能够与电源组件13电连接。相当于,壳体11和电源组件13形成供电结构10,雾化器30可拆卸地装配于供电结构10上,供电结构10用于为雾化器30供电,雾化器30通电后加热雾化自身内部的气溶胶生成基质,形成供用户抽吸食用的气溶胶。
34.并且,具体壳体11中的第二壳体114与电源组件13之间界定形成容置腔,雾化器30至少部分套设于该容置腔内,实现雾化器30与供电结构10之间的可拆卸装配,同时雾化器30与电源组件13接触实现两者之间的电连接,使电源组件13能够为雾化器30供电。
35.根据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在雾化器30周向的不同区域开设不同深度的凹槽,不同深度的凹槽与进气部12之间界定形成流通截面积不同的进气通道40。可以理解地,不同深度的凹槽包括深度为零的一种情况,例如一些区域开设向下凹陷的凹槽,另一区域开设深度为零的凹槽,只要多个区域的凹陷深度不同即可。也就是说,雾化器30的外周上开设深度不同的凹槽,以使每个凹槽对应区域的外表面距离雾化器30中心的距离不同。凹槽的深度越深,与该凹槽对应区域的外表面距离雾化器30中心轴线的距离越近,与进气部12配合时形成的进气通道40的流通截面积越大,吸阻越小;反之,进气通道40的流通截面积越小,吸阻越大。
36.根据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雾化器30上设置有安装部34,安装部34套设抵接于壳体11内,以通过安装部34将雾化器30可拆卸地固定安装在壳体11上,防止雾化器30相对雾化器30晃动,保证安装效果。
37.具体到本实施例中,雾化器30具有多个配合部32及安装部34,多个配合部32沿雾化器30的周向相互间隔设置,其中多个配合部32与雾化器30周向上的不同区域对应,每相邻两个配合部32之间设置有安装部34;安装部34与第二壳体114套设抵接,多个配合部32中的任意一者与进气部12在第二壳体114的径向上间隔套设,并界定形成进气通道40。也就是说,雾化器30的周向上交错设置有配合部32和安装部34,安装部34与第二壳体114套设抵接,将雾化器30固定于第二壳体114内,配合部32与第二壳体114的进气部12之间预留间隙,以形成进气通道40。如此,雾化器30周向上的配合部32和安装部34的外表面与第二壳体114之间的距离不同,分别实现安装和进气的功能。
38.进一步地,多个配合部32包括沿雾化器30的径向相对设置的第一配合部321和第二配合部323,安装部34包括第一安装部341和第二安装部343。第一配合部321及第二配合部323在雾化器30的周向上均具有两个端部,第一配合部321和第二配合部323相互面对的两个端部之间设置有第一安装部341,第一配合部321和第二配合部323相互面对的另外两个端部之间设置有第二安装部343,第一安装部341及第二安装部343均与第二壳体114套设抵接,第一配合部321及第二配合部323的外周面均相对第一安装部341更靠近雾化器30的中心轴线。
39.如此,雾化器30的周向上具有交错设置的第一配合部321、第一安装部341、第二配合部323及第二安装部343,第一安装部341和第二安装部323相对设置,且均与第二壳体114套设抵接,如此将雾化器30的至少部分固定套设于第二壳体114内,以可拆卸地安装雾化器30。第一配合部321和第二配合部323的外周面均相对第一安装部341更靠近雾化器30的中心轴线,第一配合部321和第二配合部323均能够与第二壳体114的进气部12之间界定形成进气通道40。
40.具体地,第一配合部321的外表面上开设有沿雾化器30轴向延伸的第一凹槽50,这样第一配合部321的凹陷深度更深。电子雾化装置100处于其中一进气状态时,第一凹槽50面向进气部12,如此第一配合部321与进气部12配合形成流通截面积较大的进气通道40。
41.参阅图1-图2,根据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进气部12与雾化器30对接形成进气口60,任一状态下进气口60均与进气通道40连通。用户抽吸电子雾化装置100时,外界气流通过进气口60进入进气通道40,然后流入雾化器30内部携带雾化产生的气溶胶流向外界,供用户抽吸食用。并且,通过进气部12与雾化器30对接形成进气口60,不需要在进气部12或者
雾化器30上单独开设进气口60,简化制造工艺。
42.参阅图2-图4,进一步地,雾化器30包括雾化主体36和凸出设置于雾化主体36外周面上的对接凸台38,对接凸台38与第二壳体114的顶端接,且对接凸台38与进气部12之间界定形成进气口60。雾化器30主体至少部分套入壳体11内时,凸出设置的对接凸台38与壳体11的顶端对接,且对接凸台38与壳体11上的进气部12之间形成进气口60,如此进气口60可与进气部12和雾化器30之间的进气通道40连通,允许外界气流通过进气口60进入进气通道40。
43.同时,通过对接凸台38与壳体11顶端的对接,对雾化器30安装的轴向位置进行定位,以限位安装雾化器30。
44.具体地,对接凸台38和壳体11的顶端分别具有相互面对的第一对接面381和第二对接面15,第二对接面15的部分位于进气部12的顶端,第一对接面381与第二对接面15对接时,进气部12的顶端与第一对接面381之间预留进气口60,以允许外界气流从进气部12顶端的进气口60进入进气通道40内。并且,进气部12与雾化器30周向的不同区域配合时,进气部12顶端都能够形成进气口60,都能够与形成的不同进气通道40连通。
45.进一步地,进气部12的顶端位于第二对接面15的最低位置。也就是说,第二壳体114具有进气部12的一侧高度相对其他位置较低,第二对接面15对应进气部12的一侧即为进气部12的顶端,与第一对接面381之间能够预留出间隙来形成进气口60,以允许外界气流进入气流通道。
46.可选地,第一对接面381呈波浪形设置,第二对接面15与第一对接面381相互面对对接也匹配为波浪形;这样在装配供电结构10与雾化器30时,通过波浪形的对接面引导两者对接,且在周向上对两者的对接进行限位,防止雾化器30相对供电结构10转动而导致装配位置偏移。还可选地,进气口60呈月牙形。
47.根据本技术的另一些实施例,进气部12上开设有进气口60,任一进气状态下的进气通道40均与进气通道40连通,如此直接在第二壳体114上开设进气口60,也能够允许外界气流进入进气通道40。
48.上述电子雾化装置100在使用过程中,若用户想要调节吸阻,便可先将雾化器30从供电结构10的第二壳体114上拔出,然后将雾化器30旋转一定角度,使其他配合部32对应供电结构10上的进气部12,最后再将旋转角度后的雾化器30重新插入供电结构10上,以使另外的配合部32切换到进气部12处,与进气部12配合,进而形成流通截面积不同的进气通道40,改变电子雾化装置100的吸阻。
49.具体到本实施例中,电子雾化装置100具有两种进气状态。一种状态下,第一配合部321朝向进气部12且两者之间界定形成流通截面积较小的进气通道40,使电子雾化装置100具有较大的吸阻;另一种状态下,将雾化器30从供电结构10上拔出,并转动180度后重新装入供电结构10上,使第二配合部323朝向进气部12,且两者之间界定形成流通截面积较大的进气通道40,使电子雾化装置100具有较小的吸阻。如此,使电子雾化装置100具有不同的进气状态及吸阻,用户可根据需求选择自己喜欢的吸阻大小。
50.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51.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技术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申请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因此,本技术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