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乐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古琴。
背景技术:
2.古琴,又称瑶琴、玉琴、七弦琴,是中国传统拨弦乐器。古琴的音色与琴弦固定的松紧程度息息相关,琴额的背面设有绒扣,琴腰的背部设有雁足,琴弦的一端缠绕固定在雁足上,另一端穿过弦眼缠绕固定在绒扣上。
3.为了保证琴弦的音色,琴弦固定的松紧程度的要求极为严格,现在的古琴在上弦时会在弦眼处设置蝇头,蝇头必须位于岳山的中心,由于岳山只有一公分,故蝇头的位置很难固定准确,如需调整,则需要将琴弦的两端重新拆卸,调整松紧程度之后再进行缠绕固定。每次调整都重新拆卸并进行缠绕固定的操作比较繁琐、耗时。因此,一种更加简便的上弦方式亟需出现。
技术实现要素:
4.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古琴在上弦时需要多次拆卸琴弦的端部并缠绕固定,操作繁琐的缺陷,从而提供一种上弦方式简单的古琴。
5.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古琴,包括:
6.发音箱;
7.拉弦板,设置在所述发音箱背面的尾部;
8.若干琴弦,设置在所述发音箱的正面;每根所述琴弦的一端均设有蝇头,所述蝇头卡接在所述拉弦板上背离所述发音箱尾部的一侧。
9.可选地,所述拉弦板沿所述发音箱的宽度方向间隔设有若干卡槽,所述卡槽为沿所述发音箱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通槽,每个所述卡槽穿设一根所述琴弦;
10.所述蝇头卡接在所述卡槽的背离所述发音箱尾部的槽口。
11.可选地,相邻两个所述蝇头之间相互覆盖。
12.可选地,若干蝇头沿所述发音箱的宽度方向依次覆盖。
13.可选地,还包括弦轴板,设置在所述发音箱背面的头部,所述琴弦的背离所述蝇头的一端穿过弦眼与弦轴板固定连接。
14.可选地,还包括弦钉,转动连接在所述弦轴板上;
15.所述琴弦上背离所述蝇头的一端穿过所述弦眼绕设在所述弦钉上。
16.可选地,所述弦钉具有若干个,若干所述弦钉间隔设置在所述弦轴板上;所述弦钉与所述琴弦一一对应。
17.可选地,还包括:
18.下岳山,设置在所述弦轴板与所述弦眼之间,所述下岳山为弧形板,所述琴弦经过所述下岳山固定在所述弦轴板上。
19.可选地,还包括琴穗,挂设在所述下岳山上。
20.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21.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古琴,包括发音箱、拉弦板和若干琴弦。拉弦板设置在发音箱背面的尾部;若干琴弦设置在发音箱的正面;每根琴弦的一端均设有蝇头,蝇头卡接在拉弦板上背离发音箱尾部的一侧。
22.本装置提供的古琴在上弦时,琴尾的一端的琴弦只需绕过龙龈并将琴弦端部的蝇头卡接在拉弦板上即可,该种琴弦的固定方式简单便捷,无需将琴弦缠绕在雁足上,简化了琴尾一端的琴弦的固定方式,不需要经验的积累即可掌握。
23.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古琴,拉弦板沿发音箱的宽度方向间隔设有若干卡槽,卡槽为沿发音箱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通槽,每个卡槽穿设一根琴弦;蝇头卡接在卡槽的背离发音箱尾部的槽口。
24.由于蝇头比卡槽宽,通过卡槽与蝇头的配合即可实现将蝇头卡接固定在拉弦板上,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琴弦的安装和拆卸简单且方便。
25.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古琴,相邻两个蝇头之间相互覆盖,使得蝇头与卡槽的卡接更加牢固。
26.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古琴,还包括弦钉,转动连接在弦轴板上;琴弦上背离蝇头的一端穿过弦眼绕设在弦钉上。
27.当需要调整琴弦的松紧程度时,只需要用扳手转动弦钉,即可实现琴弦的调节,操作简单,无需将琴弦从绒扣上拆下并重新缠绕,节省了上弦的时间,且上弦方式易于掌握。
附图说明
2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9.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古琴的背面结构图。
30.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古琴的正面结构图。
31.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古琴的拉弦板的结构图。
32.图4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古琴的弦轴板的结构图。
33.附图标记说明:
34.1、发音箱;2、拉弦板;21、卡槽;3、琴弦;4、蝇头;5、弦轴板;6、弦眼;7、弦钉;8、下岳山;9、琴穗。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
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3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8.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39.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古琴,如图1至图4所示,包括发音箱1、拉弦板2和琴弦3。所述发音箱1为现有技术,此处不作进一步说明。如图1至图2所示,所述拉弦板2设置在所述发音箱1背面的尾部,即所述发音箱1上的龈托处,具体的,所述拉弦板2可以为矩形板,材质为硬木材料。若干所述琴弦3设置在所述发音箱1的正面;每根所述琴弦的一端均设有蝇头4,所述蝇头4卡接在所述拉弦板2上背离所述发音箱1尾部的一侧,所述蝇头4的打结方式为现有技术,此处不作进一步说明。具体的,所述琴弦3具有七根,所述琴弦3的两端分别固定在所述发音箱1的背面。此处不对所述琴弦3的材质作进一步限定。
40.本装置提供的古琴在上弦时,琴尾的一端的所述琴弦3只需绕过龙龈并将所述琴弦3端部的所述蝇头4卡接在所述拉弦板2上即可,该种所述琴弦3的固定方式简单便捷,无需将所述琴弦3缠绕在雁足上,简化了琴尾一端的所述琴弦3的固定方式,不需要经验的积累即可掌握。同时,由于所述雁足上无需绑定所述琴弦3,故所述发音箱1内无需设置足池,进一步提高了所述发音箱1的音质。
41.可选地,如图3所示,所述拉弦板2沿所述发音箱1的宽度方向间隔设有若干卡槽21,所述卡槽为沿所述发音箱1的长度方向延伸的通槽,每个所述卡槽21穿设一根所述琴弦3;所述蝇头4卡接在所述卡槽21的背离所述发音箱1尾部的槽口。具体的,所述卡槽21的宽度可以略大于所述琴弦3的直径,便于所述琴弦3卡进所述卡槽21中。此处不对相邻两个所述卡槽21之间的间距作进一步限定。
42.由于所述蝇头4比所述卡槽21宽,通过所述卡槽21与所述蝇头4的配合即可实现将所述蝇头4卡接固定在所述拉弦板2上,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所述琴弦3的安装和拆卸简单且方便。
43.可选的,所述卡槽21上背离所述发音箱1尾部的槽口的一端可以设有摩擦部,所述摩擦部上设有通孔,所述通孔适于穿设所述琴弦3,所述蝇头4卡接在所述摩擦部上背离所述拉弦板2的一侧,进而增加所述蝇头4与所述拉弦板2的摩擦,防止蝇头4从所述卡槽的槽口脱落。
44.可选地,相邻两个所述蝇头4之间相互覆盖,使得所述蝇头4与所述卡槽21的卡接更加牢固。进一步的,若干蝇头4沿所述发音箱1的宽度方向依次覆盖。除了位于端部的一个所述蝇头4,其他所述蝇头4都被相邻的所述蝇头4覆盖,也都覆盖相邻的另一个所述蝇头4,使得大部分所述蝇头4的卡接都较为牢固。
45.可选地,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古琴还包括弦轴板5,设置在所述发音箱1背
面的头部,所述琴弦3的背离所述蝇头4的一端穿过弦眼6与弦轴板5固定连接。具体的,所述弦轴板5可以为矩形板。
46.可选地,本实施例提供的古琴还包括弦钉7,转动连接在所述弦轴板5上;所述琴弦3上背离所述蝇头4的一端穿过所述弦眼6绕设在所述弦钉7上。具体的,所述弦钉7为圆柱状。所述弦眼6为现有技术,此处不做进一步限定。此处不对所述弦钉7的材质作进一步限定,可以为不锈钢等。
47.当需要调整所述琴弦3的松紧程度时,只需要用扳手转动所述弦钉7,即可实现所述琴弦3的调节,操作简单,无需将所述琴弦3从绒扣上拆下并重新缠绕,节省了上弦的时间,且上弦方式易于掌握。
48.可选地,所述弦钉7具有若干个,若干所述弦钉7间隔设置在所述弦轴板5上;所述弦钉7与所述琴弦3一一对应。具体的,所述弦钉7具有7个,进而可以单独调整每根所述琴弦3的松紧。
49.可选地,本实施例提供的古琴还包括下岳山8。所述下岳山8设置在所述弦轴板5与所述弦眼6之间,所述下岳山8为弧形板,所述琴弦3经过所述下岳山8固定在所述弦轴板5上。通过设置弧形的所述下岳山8,起到支撑所述琴弦3的作用,便于所述琴弦3的调整。
50.可选地,还包括琴穗9,挂设在所述下岳山8上,所述下岳山8上设有挂孔,所述挂孔适于挂设所述琴穗9。具体的,所述挂孔为通孔且具有两个开口,所述两个开口间隔设置在所述下岳山8上,所述琴穗9的一端依次穿设两个所述开口并打结,即可实现所述琴穗9的挂接。此处不对所述挂孔和所述琴穗9的数量作进一步限定。所述琴穗9在这里为装饰作用。此处不对所述琴穗9的形状做进一步限定,可以为图4所示的麦穗状。
51.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