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载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出风口夹。
背景技术:
2.出风口夹是应用于汽车出风口上的配件,其一端可夹在出风口叶片上,另一端可固定电子设备,方便驾乘人员使用。现有技术中的出风口夹一般采用夹紧机构对夹臂进行抵紧的方案,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13383799u中的记载,旋钮通过压片对第一夹臂与第二夹臂的后端进行大面积抵紧;又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11107219u中的记载,通过旋转件的整体转动来促使滑块滑动,从而使得前基座与出风口外壁紧贴,实现对出风口夹的固定。但由于夹紧机构一般是整体与夹臂贴合,所以作用面积较大,导致夹紧效果不稳,若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颠簸,则可能导致出风口夹脱落。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出风口夹,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出风口夹的锁紧效果欠佳的问题。
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提供一种新型出风口夹,包括第一夹臂、第二夹臂、调节组件;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相对设置,且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的一端贴近设置形成前压口,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的另一端远离设置形成后压口,所述第一夹臂和/或第二夹臂在所述后压口内设置有支撑部,所述调节组件设置于所述后压口内;所述调节组件包括固定部和调节部,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的另一端均与所述固定部靠近所述后压口的一端连接,所述调节部连接于所述固定部上并可相对所述固定部移动,所述支撑部相对所述调节部为倾斜设置;所述调节组件处于止动状态时,所述调节部的一端抵紧所述支撑部上;
5.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均具有所述支撑部,两个所述支撑部朝向所述调节部的方向逐渐扩大;
6.进一步的,所述调节部靠近所述支撑部的一端设置有抵紧面,所述抵紧面为倾斜设置,且朝向所述后压口的方向逐渐缩小;
7.进一步的,所述调节部包括连接件和操作部,所述连接件套设于所述固定部外并设有所述抵紧面,所述操作部凸出设置于所述连接件外;
8.进一步的,所述固定部的外壁设置有外螺纹,所述连接件的内壁设置有对应的内螺纹;
9.进一步的,所述固定部远离所述后压口的一端设置有支架连接部;
10.进一步的,所述固定部包括固定主体以及固定件,所述调节部转动连接于所述固定主体上,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之间设置支持部,所述支持部上设置有通孔,所述固定件从靠近所述前压口一侧穿过所述支持部上的通孔,连接至所述固定主体上;
11.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之间的支持部为一体设置,或者所述第
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均设置有独立的支持部,每一支持部上均开设有所述通孔;
12.进一步的,所述支持部为弹性支持部;
13.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臂和第二夹臂相对的一侧设置有加强板,所述支持部从所述加强板翘起设置;
14.进一步的,所述加强板为金属材质;
15.进一步的,所述加强板对应所述支持部的位置形成限位口,所述第一夹臂和/或第二夹臂对应所述限位口设置有限位部。
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新型出风口夹,包括第一夹臂、第二夹臂、调节组件;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相对设置,且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的一端贴近设置形成前压口,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的另一端远离设置形成后压口,所述第一夹臂和/或第二夹臂在所述后压口内设置有支撑部,所述调节组件设置于所述后压口内;所述调节组件包括固定部和调节部,所述第一夹臂和所述第二夹臂的另一端均与所述固定部靠近所述后压口的一端连接,所述调节部连接于所述固定部上并可相对所述固定部移动,所述支撑部相对所述调节部为倾斜设置;所述调节组件处于止动状态时,所述调节部的一端抵紧所述支撑部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设置所述调节部的一端抵紧所述支撑部,如此,减小了受力面积,提高了调节部的一端与支撑部之间的作用力,从而保证了出风口夹的夹紧效果。
附图说明
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型出风口夹的结构示意图一;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型出风口夹的结构示意图二;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型出风口夹的剖视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调节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型出风口夹的爆炸图;
23.图6为图5中b部分的放大图;
24.图7为图3中a部分的放大图;
25.图8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夹臂的结构示意图。
26.图中标识说明:
27.10、第一夹臂;11、加强板;111、限位口;1111、限位部;12、支持部;
28.20、第二夹臂;
29.30、调节组件;31、固定部;311、外螺纹;312、支架连接部;313、固定主体;314、固定件;32、调节部;321、抵紧面;322、连接件;3221、内螺纹;323、操作部;
30.40、前压口;
31.50、后压口;51、支撑部;511、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3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3.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和“包含”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34.还应当理解,在此本实用新型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实用新型。如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
35.还应当进一步理解,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36.结合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新型出风口夹,包括第一夹臂10、第二夹臂20、调节组件30;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相对设置,且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一端贴近设置形成前压口40,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另一端远离设置形成后压口50,第一夹臂10和/或第二夹臂在后压口50内设置有支撑部51,调节组件30设置于后压口50内;调节组件30包括固定部31和调节部32,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另一端均与固定部31靠近后压口50的一端连接,调节部32连接于固定部31上并可相对固定部31移动,支撑部51相对调节部32为倾斜设置;调节组件30处于止动状态时,调节部32的一端抵紧支撑部51上。
37.在本实施例中,前压口40与后压口50分别对应出风口夹的两端,前压口40用于夹持出风口叶片,后压口50用于容纳调节组件30。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另一端均与固定部31靠近后压口50的一端连接(固定连接或者活动连接均可,不影响实际应用),此时,第一夹臂10、第二夹臂20和固定部31三者连接处形成支撑点,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以支撑点选择性相对远离或者相对靠近。若支撑部51无倾斜设置,则调节组件30无法很好的进入后压口50的空间内对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进行抵紧。当需要使用出风口夹时,先对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靠近后压口50的一端进行按压,此时前压口40空间变大并推入出风口中夹住出风口叶片,再通过调节组件30逐渐锁紧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即使得调节组件30处于止动状态),直至调节组件30上的调节部32的一端抵紧支撑部51;当需要取出出风口夹时,只需松紧调节组件30,再将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从出风口拉出即可(如图2所示,图2为调节组件30处于非止动状态)。本实施例中,调节组件30处于止动状态时,调节部32的一端抵紧支撑部51后,相对于现有技术中的夹紧机构整体抵紧夹臂的方案,本实施例仅抵紧夹臂的支撑部51,所以受力面积更小,夹紧力更大,从而最大整体地限制了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松动,起到较强的锁紧作用,即使汽车内出现剧烈晃动,出风口夹也不会轻易脱落。
38.本实施例由于采用了上述方案,所以即使将出风口夹加长,也能够满足夹持力度
的要求,从而使本实施例的方案适配更多深度或厚度的出风口叶片,提高了出风口夹的兼容性。
39.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均具有支撑部51,两个支撑部51朝向调节部32的方向逐渐扩大。
40.在本实施例中,两个支撑部51朝向调节部32的方向逐渐扩大且两个支撑部51的一端相对远离,以方便调节组件30进入后压口50的空间内抵住支撑部51。
41.结合图4所示,在一实施例中,调节部32的靠近支撑部51的一端设置有抵紧面321,抵紧面321为倾斜设置,且朝向后压口50的方向逐渐缩小。
42.在本实施例中,抵紧面321的倾斜角度与支撑部51的倾斜角度相适配,使抵紧面321顺利抵住支撑部51,并且抵紧面321不会轻易错位,提高了调节部32抵住支撑部51时的摩擦力。
43.在一实施例中,调节部32包括连接件322和操作部323,连接件322套设于固定部31外并设有抵紧面321,操作部323凸出设置于连接件322外。
44.在本实施例中,连接件322为空心圆柱状,套设在固定部31上,方便配合固定部31进行旋转;操作部323为旋转把手,当需要对调节部32进行旋转时,通过旋转操作部323来带动连接件322在固定部31上进行移动,直至连接件322上的抵紧面321抵住支撑部51或者离开支撑部51为止;比如操作部323顺时针旋转,则调节部32靠近支撑部51,操作部323逆时针旋转,则调节部32远离支撑部51。
45.结合图5和图6所示,在一实施例中,固定部31的外壁设置有外螺纹311,连接件322的内壁设置有对应的内螺纹3221。
46.在本实施例中,为了调节部32在固定部31上稳定旋转,在固定部31的外壁设置外螺纹311,连接件322的内壁设置内螺纹3221,外螺纹311与内螺纹3221互相适配,螺纹的设置有利于引导调节部32在固定部31上的旋转。
47.在一实施例中,固定部31远离后压口50的一端设置有支架连接部312。
48.在本实施例中,支架连接部312可以与电子设备支架连接,例如电子设备支架可以设置用于收容支架连接部312的腔体,即电子设备支架可以通过出风口夹安装于出风口,从而实现电子设备安装于出风口;电子设备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电子书等。
49.结合图7所示,在一实施例中,固定部31包括固定主体313以及固定件314,调节部32转动连接于固定主体313上,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之间设置支持部12,支持部12上设置有通孔511,固定件314从靠近前压口40一侧穿过支持部12上的通孔511,连接至固定主体313上。
50.在本实施例中,固定件314穿过通孔511连接至固定主体313上,以将支持部12连接在固定部31上;固定件314通常为螺丝,当然,也可以将固定件314与固定主体313一体设置,只要保证支持部12可连接至固定部31上即可。
51.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之间的支持部12为一体设置,或者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均设置有独立的支持部12,每一支持部12上均开设有通孔511。
52.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之间的支持部12均为独立设置,即第一夹臂10上设置有一个支持部12,第二夹臂20上设置有一个支持部12,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上的支持部12前后设置;在实际量产过程中,也可以将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上的
支持部12一体设置,即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之间只需要一个支持部12,且支持部12分别连接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
53.在一实施例中,支持部12为弹性支持部。
54.在本实施例中,支持部12需要设置为具备弹性,方便按压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后压口的一端;通常来讲,支持部12为具有弹性的金属板,若有其他材料可替代也可行。另外的,通孔511的直径需要设置大于固定件314的直径,以此来确保在对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进行按压时,固定件314在通孔511中留有足够的活动空间,这样也可以实现按压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后压口的一端。
55.在一实施例中,在支持部12为弹性支持部的基础上,通孔511的直径大于固定件314的直径。这样同样可以实现按压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后压口的一端。
56.结合图8所示,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夹臂10和/或第二夹臂20相对的一侧设置有加强板11,支持部12从加强板11翘起设置。
57.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上均设置有加强板11,加强板11能够避免调节部32过渡挤压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的后端导致其变形;也可以只在第一夹臂10或者第二夹臂20上设置加强板11,但考虑到强度问题,同时在第一夹臂10和第二夹臂20上设置加强板11,要优于只在第一夹臂10或者第二夹臂20上设置加强板11。另外支持部12从加强板11翘起设置,即加强板11中的一部分折弯形成支持部12,也是为了增加其强度,避免调节部32过渡挤压夹臂后端导致其变形。
58.在一实施例中,加强板11为金属材质。
59.在本实施例中,加强板11通常为加强型的金属板,当然,有其他可以替代的材料也可自行替换,这里不作限定。由于,夹臂的长度延长后,其夹持力度会减小,且易变形,所以本实施例将加强板11设置为金属材质,可提高其强度。
60.在一实施例中,加强板11对应支持部12的位置形成限位口111,第一夹臂10和/或第二夹臂20对应限位口111设置有限位部1111。
61.在本实施例中,支持部12弯折设置在加强板11上,且加强板11对应支持部12的位置形成限位口111,限位部1111从限位口111处凸起,并抵住加强板11,防止加强板11脱落。关于加强板11与第一夹臂10的固定方式,可以是粘接、卡扣、焊接、螺丝等方式固定。当然优选采用可拆卸连接方式,方便更换。
62.需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中,部分结构是以第一夹臂10为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显而易见的是,第二夹臂20的结构可参考第一夹臂10,二者可以设计为对称的结构,所以未在文中赘述。
6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