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香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重力开关结构的香薰装置。
背景技术:
2.为了改善车内或其他封闭空间的空气环境,人们通常采取在车内放置固体清香剂、喷洒香水或者放置车载香薰精油的方式,使车内芳香四溢,消除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的疲劳感,活跃车内气氛,提高驾驶乐趣;现有的车载香薰类产品主要是在一香薰主体内内置固体的香熏片、香薰膏等,并在香薰主体上开设多个散香口从而使香熏片、香薰膏的香气从散香口散发出去,为控制散香的速度或者为了使在不需要散香时关闭进风口或关闭散香口,一般会在香薰主体上设置控制开关:例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7360240u的中国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车载多功能型香薰支架,其通过相对旋转香薰套筒和外壳从而调节其上第一进风孔和第二进风孔的进风量达到调节散香的速度或关闭进风口的目的。
3.然而,用户在操作上述香薰装置关闭或者调节散香速度时,需要观察控制开关是否被正确地调节到特定位置,操作不够方便快捷。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重力开关结构的香薰装置。
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6.一种具有重力开关结构的香薰装置,包括香薰主体,所述香薰主体设有香薰容置腔和连通外界与香薰容置腔的散香通道,所述香薰主体具有两个不同的放置状态,所述香薰主体设有用于控制所述散香通道的重力开关结构,所述重力开关结构和所述香薰主体可相对活动地连接,所述重力开关结构使得当所述香薰主体在其中一个放置状态下时所述散香通道连通、所述香薰主体在另一个放置状态下时所述重力开关结构利用重力作用使所述散香通道连通受阻。
7.优选的,所述香薰主体具有正置状态和倒置状态,所述香薰主体具有两个相对平行设置的摆放平面,正置状态下,所述香薰主体通过其中一个摆放平面摆放,倒置状态下,所述香薰主体通过另一个摆放平面摆放,所述重力开关结构使得当所述香薰主体正置时所述散香通道连通、所述香薰主体倒置后所述重力开关结构利用重力作用使所述散香通道连通受阻。
8.优选的,所述香薰主体具有正置状态和斜置状态,所述香薰主体具有两个相对倾斜设置的摆放平面,正置状态下,所述香薰主体通过其中一个摆放平面摆放,斜置状态下,所述香薰主体通过另一个摆放平面摆放,所述重力开关结构使得当所述香薰主体正置时所述散香通道连通、所述香薰主体斜置后所述重力开关结构利用重力作用使所述散香通道连通受阻。
9.优选的,所述香薰主体设有散香口,所述散香口形成所述散香通道的一部分。
10.优选的,所述散香通道包括设在所述香薰容置腔的开口、设在所述香薰主体的散
香口以及连通所述开口和散香口的连通通道。
11.优选的,所述重力开关结构包括设在所述香薰主体内且与所述香薰主体旋转连接的旋垂支架,所述旋垂支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自然悬垂,所述旋垂支架上设有所述香薰容置腔,所述香薰主体改变放置状态后,所述香薰主体至少部分遮挡住所述散香通道。
12.优选的,所述香薰主体倒置后,所述香薰主体罩盖住所述香薰容置腔。
13.优选的,所述香薰主体包括外壳和设置在所述外壳内的固定支架,所述旋垂支架可旋转的设置在所述固定支架内,所述香薰主体改变放置状态后所述固定支架至少部分遮挡住所述旋垂支架的香薰容置腔的开口。
14.优选的,所述旋垂支架的两侧与所述固定支架通过轴承可旋转地连接。
15.优选的,所述固定支架具有半球形罩体,所述旋垂支架为外径与所述固定支架的半球形罩体的内径相匹配的半球形主体。
16.优选的,所述重力开关结构包括设在所述香薰主体内且与所述香薰主体翻转连接的翻转支架,所述翻转支架设于连通所述散香通道上,所述香薰主体正置时,所述翻转支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使所述散香通道打开,所述香薰主体改变放置状态后,所述翻转支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翻转使所述散香通道关闭或变窄。
17.优选的,所述翻转支架中部通过旋转轴与所述香薰主体翻转连接,所述翻转支架位于所述翻转轴轴线一侧的重力大于另一侧的重力。
18.优选的,所述翻转支架一端通过翻转轴与所述香薰主体翻转连接。
19.优选的,所述重力开关结构包括设在所述香薰主体内且与所述香薰主体滑动连接的滑动支架,所述滑动支架位于所述散香通道上,所述香薰主体正置时,所述滑动支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使所述散香通道打开,所述香薰主体改变放置状态后,所述滑动支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滑动使所述散香通道关闭或变窄。
20.优选的,所述散香通道上设有缩口,所述滑动支架位于所述缩口处,所述香薰主体正置时,所述滑动支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远离所述缩口使所述缩口打开,所述香薰主体改变放置状态后,所述滑动支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滑向并至少部分覆盖所述缩口使所述通道关闭或变窄。
21.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2.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以后,通过在香薰主体内设置重力开关结构,通过该重力开关结构可使的,在正置香薰主体后使散香通道顺畅连通,当改变香薰主体的放置状态后,可使散香通道形成连通阻碍,从而既可控制散香的大小或控制散香与否,使用户通过盲操作即可实现快速的关闭散香通道或调节散香速度。
附图说明
23.图1是本实用新型香薰装置的其中一种实施方式下处于正置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24.图2是图1所示结构的剖视图。
25.图3是图1所示结构的爆炸图。
26.图4是图1所示结构倒置后的示意图。
27.图5是本实用新型香薰装置的另一种实施方式下处于正置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28.图6是图5所示结构倒置后的示意图。
29.图7是本实用新型香薰装置的另一种实施方式下处于正置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30.图8是图7所示结构倒置后的示意图。
31.图9是本实用新型香薰装置的另一种实施方式下处于正置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32.图10是图9所示结构倒置后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3.下面结合附图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以此对本实用新型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34.本实用新型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组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需要说明的是,如无特别指明,当组件被描述为“设有”或者“设于”或者“设在”另一组件等词语时,它可以表示直接设有或直接设在另一组件或者也可存在居中的组件,可以是一体结构亦可以是分体式结构。当组件被描述为“连接”另一组件等词语时,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是通过居中组件连接,可以是一体连接亦可以是分体式连接。当组件被描述为“设在另一组件上”,并不表示该组件一定位于另一组件上方或者上部,也可是其他位置。本文所使用的术语“上”“下”“左”“右”“高”“低”以及类似表述是以产品正常放置状态为参照,亦仅仅是为了说明方便的目的。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多个”是指两个或以上个数。本文所称的“垂直”“水平”等类似词语是指在合理的误差范围内的大致垂直或大致水平的状态,并不必须十分精确。
35.图1至图8所示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重力开关结构的香薰装置的一种实施方式,其包括香薰主体,该香薰主体具有正置和倒置两种放置状态,该香薰主体内设有用于容置固态或粘稠态香薰1的香薰容置腔2,香薰主体顶部设有散香口3,该香薰容置腔2的开口、散香口3、以及香薰容置腔2的开口和散香口3之间的连通通道共同形成用于向外界散香的散香通道,该香薰主体内设有用于控制散该香通道的重力开关结构,该重力开关结构是指通过倒置或正置该香薰主体使得散香通道连通或使得散香通道连通受阻形成连通阻碍,或者是通过正置或倒置该香薰主体使得散香通道连通或使得散香通道连通受阻形成连通阻碍。其中,该连通受阻或连通阻碍是相对于在香薰主体正置情况下散香通道的连通情况而言,可以是散香通道相对于在香薰主体正置情况下变窄从而导致单位时间内的散香量/香味通过量相对变小或是使散香通道关闭从而形成连通受阻或形成连通阻碍。例如,具体可以是香薰主体被倒置后香薰容置腔2的开口部分或全部被遮挡、可以是散香口3部分或全部被遮挡、以及还可以是连通香薰容置腔2和散香口3之间的连通通道被关闭、隔断或变窄,等等。
36.本实施例中,香薰主体为圆柱状结构,其顶面和底面分别形成摆放平面,散香口3设置在香薰主体顶面的摆放平面上,正置状态下,所述香薰主体通过底面的摆放平面摆放在基体上,散香口3朝上,倒置状态下,所述香薰主体通过顶面的摆放平面摆放在基体上,散香口3朝下。
37.图2至图4中所示是重力开关结构的其中一种结构示意图,该重力开关结构包括设在香薰主体内且与香薰主体旋转连接的旋垂支架4,该旋垂支架4上设有开口为敞口的香薰容置腔2,香薰主体在正置状态下,该旋垂支架4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处于自然悬垂状态,散香
口3和香薰容置腔2相向设置顺畅连通,倒置香薰主体后,旋垂支架4因自身重力作用仍然处于自然悬垂状态,因此倒置香薰主体的过程中表现为香薰主体相对旋垂支架4旋转,香薰主体完全倒置后,香薰主体相对旋垂支架4旋转使散香口3旋转至背离香薰容置腔2的一侧从而使散香通道形成连通阻碍。
38.具体的,该香薰主体包括外壳和设置在外壳内的固定支架11,该外壳由上壳12和下壳13扣合组装而成,该固定支架11夹设在上壳12和下壳13之间。固定支架11的主体是一半球形罩体111,半球形罩体111外侧设有一圈外沿112,上壳12和下壳13之间共同形成用于容置安装该外沿112的安装槽14,固定支架11的半球形罩体111上部内侧设有两个相对设置的槽体15用于安装旋垂支架4,该旋垂支架4为外径与半球形罩体111的内径相匹配的半球形主体使得在香薰主体处于正置状态下时,该旋垂支架4可恰好置于半球形罩体111内,在香薰主体处于倒置状态下时,该半球形罩体111可恰好或稍有间隙的罩盖住也即遮挡住旋垂支架4,该半球形主体的内部形成该香薰容置腔2,在香薰主体处于倒置状态下时,该半球形罩体111因罩盖住也即遮挡住旋垂支架4因此也遮挡住香薰容置腔2从而对散香通道形成连通阻碍。
39.该旋垂支架4的两侧通过轴承16与该槽体连接从而与固定支架11形成可旋转地连接。具体的,轴承16安装在该槽体中且轴承16的外圈与该槽体固定连接,该旋垂支架4的两侧设有两个相对设置的销轴孔,销轴孔中安装有销轴17,该销轴17穿入轴承16的内圈与该内圈固定连接。
40.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不使用固定支架11,旋垂支架4直接与外壳旋转连接,外壳内部位于旋垂支架4的下方直接形成香薰容置腔2。
41.图5和图6是重力开关结构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该重力开关结构包括设在香薰主体内且与该香薰主体通过翻转轴51可翻转连接的翻转支架5,翻转支架5设置在香薰主体内壁上且位于香薰容置腔2和散香口3之间,也即位于香薰容置腔2和散香口3之间的连通通道上,该香薰主体内设有具有穿口6的固定支架,该穿口6形成连通通道的一部分,该翻转支架5位于翻转轴51的轴线下方的部分的重力大于上方的部分的重力且该翻转支架5位于翻转轴51的轴线下方的部分的长度大于上方的部分的长度使得该翻转支架可以在在重力作用下自然悬垂使该穿口处的连通通道处于打开状态,倒置香薰主体后,翻转支架5在重力作用下翻转且较长部分搭置在固定支架上,此时翻转支架5恰好水平盖住该穿口6从而使该连通通道关闭,在其他实施方式中,还可以是部分盖住该穿口6使该穿口6变窄也即使该连通通道变窄。
42.在其他实施方式中,还可以是该翻转支架5位于翻转轴51的轴线下方的部分的宽度大于上方的部分的宽度使得在倒置状态下该翻转支架5的较宽部分的两侧搭置在在固定支架上使翻转支架5恰好盖住该穿口6。
43.在其他实施方式中,还可以是该翻转支架5位于翻转轴51的轴线上方的部分的长度大于下方的部分的长度使得在倒置状态下该翻转支架5的较长较轻的部分阻挡在在固定支架穿口6下方使翻转支架5恰好斜向阻挡住该穿口6。
44.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翻转支架5还可以是仅一端通过翻转轴与香薰主体形成翻转连接。
45.图7和图8是重力开关结构的其中一种结构示意图,该重力开关结构包括设在香薰
主体内且与通过滑动杆9与香薰主体滑动连接的滑动支架7,该滑动支架位于连通所述香薰容置腔和散香口的连通通道上,香薰主体正置时,所述滑动支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使所述通道打开,香薰容置腔2中的香薰散发的香气可沿图7中箭头所示方向经散香口3散发出去,倒置所述香薰主体后,滑动支架7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滑动使连通通道关闭。
46.具体的,所述香薰容置腔2和散香口3的连通通道上设有缩口8,滑动支架7位于缩口8处,香薰主体正置时,滑动支架7在自身重力作用下远离所述缩口8使所述缩口8打开从而使连通通道打开,倒置香薰主体后,滑动支架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滑向并覆盖缩口8使连通通道关闭。
47.图9和图10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方式,其与图1至8所示实施方式的区别在于,该香薰主体具有正置和斜置两个状态,该重力开关结构是指通过斜置或正置该香薰主体使得散香通道连通或使得散香通道连通受阻形成连通阻碍,或者是通过正置或斜置该香薰主体使得散香通道连通或使得散香通道连通受阻形成连通阻碍。具体的,该实施方式中,该香薰主体内设有具有穿口6的固定支架61,该穿口6形成连通通道的一部分,该香薰主体一侧设有放置斜面62,该重力开关结构包括设在香薰主体内且与该香薰主体的固定支架61通过翻转轴51可翻转连接的翻转支架5,该香薰主体正置时,该翻转支架5在重力作用下自然悬垂使该穿口6处的连通通道处于打开状态,斜置香薰主体使放置斜面62支撑在地面上后,翻转支架5在重力作用下翻转且挡在在固定支架的穿口6处,此时翻转支架5恰好水平盖住该穿口6从而使该连通通道关闭,在其他实施方式中,还可以是仅部分盖住该穿口6使该穿口6变窄也即使该连通通道变窄。
48.本实用新型通过在香薰主体内设置重力开关结构,通过该重力开关结构可使得当倒置或斜置香薰主体后,可使散香通道形成连通阻碍,正置香薰主体后使散香通道顺畅连通,从而可控制散香的大小或控制散香与否,并且,如此设置后香薰主体还可以设置成各式造型,使香薰主体正置和倒置时用户看上去具有不同的含义,例如,香薰主体正置时看上去是笑脸造型、倒置或斜置时变为哭脸造型,等等,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和可玩性。
49.以上示意性的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所以,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