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吸嘴组件及电子雾化器的制作方法-j9九游会真人

文档序号:33507831发布日期:2023-03-21 18:50阅读:18来源:国知局


1.本公开涉及雾化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吸嘴组件及电子雾化器。


背景技术:

2.电子雾化器是一种以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透过加热腔体内的置入的条状物料,将条状物料中的部分成分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其中条状物料通常为草本植物茎叶卷制品或装入条状容器的精油等。
3.目前,电子雾化器的烘烤腔内插入条状物料,使用者对吸嘴吸气时,触发启动加热装置,烘烤腔内的加热装置对条状物料加热烘烤,雾化的蒸汽通过气路被吸入人体。要把条状物料中有效物质(尼古丁)烘烤出来,而焦油、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仍留置与烟草内,但不同的条状物料需要不同的加热方式,以达到最佳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公开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实现不同物料可选不同加热方式的吸嘴组件及电子雾化器。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5.一种吸嘴组件,可拆卸的安装于电子雾化器,包括:设置在吸嘴组件顶端的吸嘴,设置于吸嘴组件内的温控芯片,温控芯片内预设有温度控制指令。探点,设置在吸嘴组件尾端,与温控芯片电性连接,探点用于识别吸嘴组件与电子雾化器的连接状态。当吸嘴组件连接到电子雾化器时,探点与电子雾化器的探盘接触,温控芯片通过探点与电子雾化器的加热组件和控制电路板导通形成电路回路。
6.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吸嘴一端设置有出气孔、另一端可拆卸的安装有油仓壳体,烟气经油仓壳体后进入吸嘴,通过出气孔排出。以使得在吸食烟气时能够根据自己口味在油腔内加入精油等对烟气进行调味,满足自身的个性化需求。
7.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吸嘴与油仓壳体之间设置有烟道延长组件,烟道延长组件内设置有气路通道,气路通道一端与出气孔连通、另一端与油仓壳体连通。以此使得油腔与出气孔通气但不至于在出吸食烟气时吸到油腔泄出的精油等调味物料。
8.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油仓壳体背向吸嘴一端套设有油杯盖,探点设置于油杯盖背向油仓壳体一端。以此使得吸嘴与探点分别处于吸嘴组件的两端,为探点识别吸嘴组件与电子雾化器的安装状态提供便利。
9.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还包括陶瓷管,陶瓷管一端穿设于油杯盖并与油腔连通,陶瓷管另一端用于导入电子雾化器内的烟气。陶瓷管外周套设有密封座,用于与油杯盖之间的密封。
10.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油杯盖与油仓壳体之间通过密封圈密封设置。以使烟气在油腔内调味时处于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降低外泄风险。
11.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油仓壳体顶部外壁设有卡槽,吸嘴底部的内壁上设有与卡槽配合卡爪,卡爪与卡槽连接。
12.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吸嘴设有出气孔的一端为扁平状。以使得含在嘴里时不易掉落。
13.一种电子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任意一项可选实施例吸嘴组件。
14.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电子雾化器还包括加热组件和控制加热组件工作的控制电路板,控制电路板通过所述探点与温控芯片电性连接,以接收其发送的温度控制指令。
15.本公开的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一种可拆卸吸嘴组件,不同的吸嘴组件中通过设置于其内的温控芯片提供不同的温度控制指令,在吸食烟气时可根据想要吸食的条状物料来自由的选择合适的吸嘴组件,安装后得到不同的温度控制指令,以此实现不同物料可选不同加热方式的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公开实施例中所述一种吸嘴组件及电子雾化器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公开实施例中吸嘴组件结构示意图。
18.其中:1-烟杆组件;2-吸嘴组件;3-加热组件;11-外管;12-支架;13-上盖;14-底座;15-控制电路板;21-吸嘴;22-油仓壳体;23-油杯盖;24-陶瓷管;25-密封座;26-密封圈;27-烟道延长组件;231-探点。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公开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公开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公开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
20.如图1所示:一种吸嘴组件,可拆卸的安装于电子雾化器,包括:设置在吸嘴组件顶端的吸嘴21,设置于吸嘴组件内的温控芯片,温控芯片内预设有温度控制指令。探点231,设置在吸嘴组件尾端,与温控芯片电性连接,探点231用于识别吸嘴组件与电子雾化器的连接状态。当吸嘴组件连接到电子雾化器时,探点231与电子雾化器的探盘接触,温控芯片通过探点231与电子雾化器的加热组件3和控制电路板15导通形成电路回路。
21.不同的吸嘴组件2中通过设置于其内的温控芯片提供不同的温度控制指令,在吸食烟气时可根据想要吸食的条状物料来自由的选择合适的吸嘴组件2,安装后得到不同的温度控制指令,以此实现不同物料可选不同加热方式的技术效果。
22.以下提供探点231识别吸嘴组件2与电子雾化器安装状态的具体技术方案,需要说明的是,该方案并非唯一能够实现探点231识别吸嘴组件2与电子雾化器的安装状态的技术方案。即所有能够实现探点231识别吸嘴组件2与电子雾化器的安装状态的技术方案均不影响本公开保护范围。
23.在一个优选实施例中,设置于吸嘴组件2的探点231与温控芯片通过导线电性连接,设置于电子雾化器的探盘与电子雾化器内的控制电路板15通过导线电性连接。当吸嘴组件2插接到电子雾化器的加热组件3上时,吸嘴组件2的探点231与电子雾化器的探盘接触导通,使得吸嘴组件2的温控芯片与电子雾化器的内控制电路板15、加热组件3、电池等形成一个导通的电路回路。此时,温控芯片被导通激活,温控芯片内预设的温度控制指令通过上
述电路回路发送到控制电路板15,控制电路板15根据该度控制指令控制加热组件3进行加热和温度控制,使得被加热的物料以预定的方式加热到预定温度。
24.可选的,设置于吸嘴组件2的探点231与温控芯片可以设置为不通过导线电性连接,而是将探点231设置到温控芯片上,或者,将探点231与温控芯片之间接触的部件采用导电材料制作,形成导电通路。
25.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吸嘴21一端设置有出气孔、另一端可拆卸的安装有油仓壳体22,烟气经油仓壳体22后进入吸嘴21,通过出气孔排出。该可选实施例中,在烟气的流经途中设置了油仓壳体22,在油仓壳体22内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将精油、香精等调制品加入油仓壳体22,烟气在油仓壳体22内经过调制后进入出气孔供我们吸食。
26.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吸嘴21与油仓壳体22之间设置有烟道延长组件27,烟道延长组件27内设置有气路通道,气路通道一端与出气孔连通、另一端与油腔连通。以此使得油仓壳体与出气孔通气但不至于在出吸食烟气时吸到油仓壳体泄出的精油等调味物料。
27.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油仓壳体22背向吸嘴21一端套设有油杯盖23,探点231设置于油杯盖23背向油仓壳体22一端。以此使得吸嘴21与探点231分别处于吸嘴组件2的两端,为探点231识别吸嘴组件2与电子雾化器的安装状态提供便利。
28.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还包括陶瓷管24,陶瓷管24一端穿设于油杯盖23并与油仓壳体22连通,陶瓷管24另一端用于导入电子雾化器内的烟气。陶瓷管24内可设置为多个气道,即陶瓷管24横截面为蜂窝煤状,以使得通过陶瓷管24导入油仓壳体22内的烟气分为多股,能够使得烟气与油仓壳体22内的精油、香料等物料更充分的接触,实现更好的调制效果。陶瓷管外周套设有密封座25,用于与油杯盖23之间的密封。
29.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油杯盖23与油仓壳体22之间通过密封圈26密封设置。以使烟气在油腔内调味时处于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降低外泄风险。
30.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油仓壳体22顶部外壁设有卡槽,吸嘴21底部的内壁上设有与卡槽配合卡爪,卡爪与卡槽连接。
31.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吸嘴21设有出气孔的一端为扁平状。以使得含在嘴里时不易掉落。
32.一种电子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任意一项可选实施例吸嘴组件。
33.本公开可选实施例中,电子雾化器还包括加热组件3和控制加热组件3工作的控制电路板15,控制电路板15通过探点231与温控芯片电性连接,以接收其发送的温度控制指令。
34.以下提供一种电子雾化器的具体技术方案,需要说明的是,该技术方案并非唯一能实现吸嘴组件2与电子雾化器可拆卸安装的技术方案。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35.一种电子雾化器,如图1所示,包括:烟杆组件1和加热组件3,烟杆组件1具有内腔,加热组件3设于烟杆组件1内腔,电子雾化器还包括上述本技术提供的吸嘴组件2。吸嘴组件2设于烟杆组件1的顶部,与烟杆组件1为可拆卸连接。
36.烟杆组件包括:外管11、支架12、上盖13和底座14,支架12的上下两端分别连接上盖13和底座14,上盖13上设有用于陶瓷棒底部穿过的通孔。外管11为上下两端开口中空壳体;支架12置于外管11内部,支架12设有内腔,加热组件3穿设于支架12的内腔。陶瓷管24底部穿过上盖的通孔与加热组件3接触,从而实现对陶瓷管24加热。
37.本实施例中的外管11的外壁可设有若干调节按键,调节按键的内侧贴顶控制电路板15。
38.不同的吸嘴组件内的温控芯片可设置不同的温控程序,当吸嘴组件插入烟杆组件时,探点和探盘匹配后,温控程序会自动识别应加热温度,从而给加热组件发出温度指令。
39.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附图只是一个实施例的示意图,附图中的模块或流程并不一定是实施本实用新型所必须的。
40.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施例中的装置中的部件可以按照实施例描述分布于实施例的装置中,也可以进行相应变化位于不同于本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装置中。上述实施例的部件可以合并为一个部件,也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多个子部件。
41.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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